为规范公路限速标志的设计,合理控制公路车辆行驶速度,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JTG/T 3381-02—2020,以下简称《规范》),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推荐性标准,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规范》详细规定了公路限速路段划分、限速值论证、限速方式选取等内容,从公路使用者的角度出发,按照《规范》设计的限速标志,可以有效减小车辆之间行驶速度的离散性,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实现交通流平稳有序运行,从而提高交通流运行效率。
《规范》指出,公路限速标志是保障公路交通安全、引导车辆顺畅行驶的重要设施。公路限速标志设计的科学合理性直接影响公路交通安全与运行效率,关系到广大公路使用者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规范公路限速标志设计,科学论证和选取公路限速值,合理控制公路车辆行驶速度,更好地保障公路行车安全,在国家有关限速标准的基础上,交通运输部组织完成了《规范》的制订工作。
为便于理解《规范》的主要内容,使用好标准,现将《规范》制订情况解读如下:
一、背景情况
公路限速标志是保障公路交通安全、引导车辆顺畅行驶的重要设施。公路限速标志设计的科学合理性直接影响公路交通安全与运行效率,关系到广大公路使用者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规范公路限速标志设计,科学论证和选取公路限速值,合理控制公路车辆行驶速度,更好地保障公路行车安全,在国家有关限速标准的基础上,交通运输部组织完成了《规范》的制订工作。
二、《规范》的定位和特点
本规范以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5部分:限制速度》(GB 5768.5—2017)为主要依据,结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等行业标准有关规定,详细规定了公路限速路段划分、限速值论证、限速方式选取等内容,是对上述标准的细化和补充。
《规范》主要特点如下:
(一)基本适应性。《规范》编制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针对我国公路限速标志设计的问题和不足,既保持与国外发达国家基本一致的限速设计理念和原则,同时又结合我国不同车型之间运行速度差异大的特征,基于我国国情制订。
(二)主要内容依据相关科研成果和应用经验。公路限速标志设计原则与程序、限速路段划分、综合评价论证法、公路风险分析论证法和运行速度论证法等重点内容的确定,以总结和吸收我国在公路限速标志设计方面的科研成果和应用经验,及在实际工作中得到的成功应用为主。
(三)兼顾交通安全与运行效率。从公路使用者的角度出发,按照《规范》设计的限速标志,可以有效减小车辆之间行驶速度的离散性,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实现交通流平稳有序运行,从而提高交通流运行效率。
三、《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辨析了法定限速、标志限速、限速路段等术语,重点解决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如何确定具体路段的标志限速。根据设计速度、运行速度和限制速度的含义,将运行速度作为重要因素引入公路限速标志设计工作,明确要求应协调处理标志限速和法定限速、设计速度、运行速度之间的关系。
(二)建立了通过交通工程论证方法进行限速决策的方法体系,规定了限速标志设计的内容和设计流程,提出了各阶段的考虑因素和关键要求。
(三)明确了公路限速值论证决策需要考虑的影响因素,构建了多因素的综合决策模式。研究了不同交通工程论证方法的特点,提出了具体适用条件建议,结合公路功能定位、技术指标、路侧干扰等因素,选择适宜的方法。
(四)重点给出了综合评价法、风险因素法和运行速度法等三种论证方法的原理、实施步骤、论证要点,为技术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提供依据。
(五)提出了公路一般限速路段和特殊限速路段的最小长度要求,并根据公路技术等级、车道数、几何线形等技术指标和交通量、交通组成、运行速度等运行特征,提出了不同等级公路的限速方式选取原则。
(六)强调了公路功能在速度管理中的主导作用,综合考虑公路功能和技术等级,形成了便于实施的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要求,细化了可变限速标志和建议速度标志的适用条件、设置位置等要求。
(七)提出了特殊限速路段要采取综合措施的要求,规定除限速标志外,可配合设置主动引导、强制减速等措施和交通执法,以进一步提高速度管理的有效性。
(八)提出了公路限速标志及相关设施设计实施后效果评价的内容,通过根据实际情况对公路限速标志及相关设施的实施效果评价,发现问题并及时调整和优化。
四、实施中的注意事项
(一)加强科学论证。公路限速标志的设计涉及公路项目的功能定位、技术指标、运行特征、事故情况、路侧干扰、沿线环境和社会需求等多种因素,应综合考虑、科学论证并提出限速方案,以避免因考虑不周导致限速标志设计不合理的结果。
(二)广泛听取意见。公路限速标志的设计涉及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公众接受程度等,在进行限速标志设计时,建议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公众代表的沟通协调,主动听取其对限速标志设计的意见。
(三)确保本质安全。需要指出的时公路限速标志设计不能用于弥补在役公路局部技术指标低的情况,不能以提高速度降低公路安全性,也不能用于替代其他安全保障措施。对于公路技术指标严重不足或路侧存在一些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在具备条件时,应采取积极主动的整治措施,以实现公路本质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