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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百科

主动发光道路交通标志适用标准的说明

当前,以“提升交通标志视距,主动预防交通事故”为主题的安全视距提升工程在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程领域得到快速推动和实施,为引导战略新兴主动发光交通标志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明确适用标准、产品定义如下:

面板显示型主动发光标志,适用中国安全产业协会团体标准T/CSIA001-2018《面板显示主动发光交通标志》,分为半透式和全透式。

定义:在不破坏标志板表面逆反射材料的情况下,采用规则间距布珠的混光定向技术LED光源板实施光源转换,透过逆反射材料背面形成穿透光而显示高清晰标志信息内容。

其中:仅仅是标志的文字笔划、图形轮廓具有穿透光,称为半透式面板显示发光标志;标志的底板、文字笔划、图形轮廓全部具有穿透光,称为全透式面板显示发光标志。

主动发光交通标志.jpg

点阵显示型主动发光标志,适用国家标准GB/T31446-2015《LED主动发光道路交通标志》。 

定义:采用一种菲尼光学透镜将LED封装于标志板表面,密集多点连续成线布设于文字笔划、图形轮廓以显示标志信息内容

点阵式主动发光标志.jpg

为确保主动发光交通标志的品质,应具备以下条件并获得合格制造商授权:

(1)面板显示主动发光交通标志,提供由国家级交通安全设施或产品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

(2)点阵显示主动发光道路交通标志执行国家标准GB/T31446-2015,提供由国家级交通安全设施或产品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抽样合格检测报告与老化试验报告。比如交通运输部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和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报告。